第一章 总则
1.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2.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 学校地址:中国山东省滕州市龙泉路
3.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报名考试要求
1. 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4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3).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
(4).考生最多可填报考3个专业志愿。
3. 报名方式及专业:
(1)、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随时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费,交费起止时间会在学院网站公布,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3)网上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4)专业: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学习形式 | 网上报名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
全日制大专 | 3年 | 全日制 |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1. 考试与评分
(1).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2).评分:学院纪检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2.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方式及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4)模拟测试:我院会在考前2-3天进行模拟测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5)考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通过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官网查看具体事项。
(6)综合评价招生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
2.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只考一门的考生可以被录取,对同分考生录取以语文、数学成绩高者顺序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人数少的专业,从相近专业中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做适当调整。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被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必须参加全日制在校学习,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2)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公示预录取名单。
(3)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4)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5)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6)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五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1.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秋季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备注: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信息,所有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的招生信息网。